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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 | 2025-10-22 | 點閱數: 76

主旨:函轉教育部函,有關大陸委員會(以下簡稱陸委會)建置「常態化制度化查核軍公教人員不得在中國大陸設籍、領用中共相關身分證件」專區,及修正「常態化、制度化查核人員範圍表」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4 年 10 月 16 日臺教人(二)字第 1140107542A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陸委會業依 114 年 7 月 28 日「研商建立各機關(構)學校人員任用資格符合兩岸條例相關規定常態化、制度化查核機制」會議決議,於該會全球資訊網建置「常態化制度化查核軍公教人員不得在中國大陸設籍、領用中共相關身分證件」專區(https://www.mac.gov.tw)。

三、另「常態化、制度化查核人員範圍表」及「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亦予修正,自 115 年 1 月 1 日軍公教人員常態化、制度化查核機制正式施行後,各校應依新版範圍表及具結書辦理查核。其中屬依教育部主管法令進用之專任教育人員,請依「教育部主管法令進用之專任教育人員常態化、制度化之查核作業說明」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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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95090400Y0000000_1452178A00_ATTCH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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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395090400Y0000000_1452178A00_ATTCH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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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95090400Y0000000_1452178A00_ATTCH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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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395090400Y0000000_1452178A00_ATTCH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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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395090400Y00000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