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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檢送「中華民國 114 年(西元 2025 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修正版及「中華民國 115 年(西元 2026 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各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 114 年 6 月 13 日院授人培字第 11430248311 號函及同日院授人培字第 1143024831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修正後之 114 年辦公日曆表已登載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 https://www.dgpa.gov.tw/),各機關同仁如有需要,請自行下載使用,不再重新印製。
說明:
一、依據本市「臺南市 114 年度推動普輔特合作輔導知能研習實施計畫」辦理。
二、 7-11 月份研習場次訊息如下:
(一) 主題:「當孩子生命中的貴人!特殊生在普通班的融合教育」
時間: 114 年 7 月 16 日(星期三)上午 8:30 至上午 12:00
承辦學校:北區成功國中
研習地點: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3 樓演講廳
講師:沈雅琪老師
對象:名額 70 人,以大永華區專輔人員、學校輔導人員、輔導教師優先,其他區輔導人員待報名截止後依報名先後次序錄取至額滿為止。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 114 年 7 月 9 日下午 4 時止,逕上「臺南市學習護照系統」研...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113 學年度臺南市國中小校園資訊基礎環境暨數位學習推動實施計畫」辦理。
二、研習日期區間: 114 年 7 月 1 日~114 年 8 月 27 日。
三、報名時間: 114 年 6 月 16 日上午 9 : 00 起至 113 年 6 月 30 日下午 5:00 止,請至學習護照報名,網址: http://e-learning.tn.edu.tw ,並請協助公告學校首頁。
四、研習課程地點:詳如研習課表。
五、參加對象:本局所屬國中小資訊組長、網管人員、資訊教師或一般教師。(報名優先順序詳見課程表)
同一課程名稱標示 AB 班表示開設 2 場次,請勿重複報名。
8/22 新任資訊組長研習,請新任資訊組長...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6 月 10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40054482 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考量近年受氣候變遷影響全球氣溫偏高,若無適當防護措施任何人都有可能發生熱傷害,爰提供旨揭預防熱傷害衛教宣導素材,以強化高溫熱傷害整備防救能力及易受傷害族群之多元關懷措施與管道。
三、請依教職員工生或所屬人員分眾需求,運用該部製作之影片、單張、圖卡等素材,以及透過網站、社群媒體或其他管道,宣導個人防護做法與急救步驟;另請鼓勵運用「樂活氣象 APP」掌握預警資訊,並加強脆弱族群(含嬰幼童高齡者、慢性病者、服用藥物者、戶外活動者及過重者)之防範措施,例如:檢查調溫設備(...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為提升學生科普素養與美感體驗,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科工館)於 114 年暑假期間推出多檔特展,並規劃「MUSE 大玩家」集章活動,歡迎各校利用假期安排學生與家長前來參觀學習。
二、本館 2025 暑期展覽活動摘要如下:
(一)「Next Power 氫能站──氫動力・新未來」特展( 1F ):展期自即日起。以「氫能」為主題,介紹未來潔淨能源之應用,含「氫氣安全小學堂」、「氫動力三輪車」、「H₂寶寶」角色導覽等單元,適合作為能源教育與永續發展主題教學延伸。
(二)「teamLab 共創!未來園 高雄」特展( 2F ):展期自即日起至 10 月 12 日。展覽...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旨揭 3 場賽事資訊如下,請各校公告校網週知:
一、臺南市 114 年飛盤活動推廣研習:
(一)研習日期: 114 年 7 月 1 日(星期二)。
(二)研習地點:臺南市安南區和順國民小學。
(三)報名辦法:詳細辦法請參閱實施計畫。
(四)相關問題請逕洽:和順國小許訓瑞主任 06-3560691 分機 153 ;陳鈿允組長 06-3560691 分機 167 。
二、臺南市 114 年中小學柔道對抗賽:
(一)比賽日期: 114 年 7 月 4 日(星期五)。
(二)比賽地點:臺南市新營體育場柔道館。
(三)報名辦法:詳細辦法請參閱競賽規程。
(四)賽事相...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檢送「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以下簡稱退撫條例)第 13 條第 1 項第 6 款規定解釋令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4 年 6 月 5 日臺教人(四)字第 1134203520B 號函辦理。
二、查退撫條例第 13 條第 1 項規定:「教職員依本條例辦理退休、資遣或撫卹時,其所具退撫新制實施後之任職年資採計,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應以依法繳付退撫基金費用之實際繳付日數計算。 ……六、教職員於退撫新制實施後,曾任依其他法律規定得予併計之其他公職年資或前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之公立學校代理兵缺年資,得於轉任到職支薪之日起 10 年內,由服務學校向退撫基... 觀看完整文章

